实验仪器检定员需要什么证书
① 计量器具仪器校准需要哪些资质
我国计量法上世纪八十年代颁布时国内尚无“计量校准”一说,只有“计量检定”,因此国家质检总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规定: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所谓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就包括企业内部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使用的测量设备,这些测量设备进行检定还是测试(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校准),送外检/校还是内部检/校,检/校的周期多长,均“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自行确定”和“自行决定”、“任何单位不得干涉”。而关于计量标准考核的规范则是要求“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必须建标并接受考核,对于用于内部校准类似于计量标准的“测量设备”并没有要求强制建标和接受计量标准考核。
《浙江省计量管理条例》规定向社会提供计量检定和计量校准服务的机构应该建标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是有道理的,因为些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服务使用的测量设备意味着成为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标准考核。该”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用于内部校准”,只是依照计量法规定“其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经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这都是合理并合法的。只要企事业单位虽然开展内部校准但并不建立“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当然也就并不强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但,内部校准使用的测量设备必须溯源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这是确保量值溯源性的底线。因为在那个年代国内尚没有“校准”一词,测试、检验、比对、实验、化验、校准、检定等等其实都是“测量”的一种,唯有检定是专门针对计量器具的测量活动,校准是可以针对测量设备的测量活动,也可以是针对产品的测量活动,其余则均为针对产品(测量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出厂前视为产品)的测量活动。因此当时提出的对计量器具的“测试”可理解为“校准”。
当前有了“校准”这个术语后,一般针对在用测量设备的测量活动就不再使用“测试”而使用“校准”了。如果是对制造过程中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仍应使用“测试”、“检验”,不使用“校准”。自制的专用量具在制造过程中应该出具检测报告而不是校准证书,一旦投入使用,从首次计量确认起,包括今后的定期计量确认,均应出具“校准报告”,由计量确认人员根据校准结果和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相比较的结果进行计量确认,出具计量确认标识。
按现行贯例,取得了CNAS资质就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这属于供需双方的商业合同内的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愿挨的一方心甘情愿就没有问题。
按条例规定向社会提供检定/校准服务必须是经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依据JJF1069考核合格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仅仅取得了CNAS认可只能证明该实验室的校准能力,如果说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非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是不允许的”,指的是这种校准行为的双方行为不受计量法律保护。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受计量法保护,那么此种纠纷如何解决呢?应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视谁违背了合同,服务方是否提供了瑕疵服务进行裁决。
“双方互信,有合同的话,就是没有CNAS资质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中规定服务的乙方须取得CNAS资质资质,出具的校准证书须有CNAS标志”,那么乙方提供了无CNAS标志的校准证书,或出具了有CNAS标志的证书而实际上并未被CNAS认可,就是提供了有瑕疵的服务,违背了合同规定。当然甲方明知道乙方没有CNAS认可,而为了某种目的自愿接受造假行为,也应该承担其违规的法律责任。
总之,CNAS认可是第三方公证机构的能力认可,并不是资质认可。只有持有资质认可的证明才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没有资质认可但有能力认可证明的可以受到顾客的信赖,安全性较高。既无资质认可又无能力认可的,甲方一定要信赖它,那是甲方的权力,不过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甲方同样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② 检测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有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证书这三者有何区别请各位大侠不吝赐教。感激不尽!~~
检定证书,是指器具经过校正后,所有的指标必须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若版指标达不到只能出具不合权格通知书,强制检定器具必须出具检定证书或非强制检定则由使用单位自已特别要求才会出个检定证书。
校准证书,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器具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所以出具校准证书。出具校准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是不对这个器具进行判定是否合格,只出具校正数据,使用单位根据校准数据判定是修正使用还是器个降级使用。
检测证书,一般是指对产品检测,器具检测一般不会出具检测证书。
③ 实验室管理员需什么证书吗
实验室管理员最需要的证书是与整一个实验的专业知识管理方面有关的证书,才能更好的全面科学的进行管理。
④ 实验用仪器仪表生产需要哪些资格证书
三证 包括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经营医疗方面的,还需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⑤ 做仪器校准需要哪些资质
我国计量法上世纪八十年代颁布时国内尚无“计量校准”一说,只有“计量检定”,因此国家质检总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规定: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所谓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就包括企业内部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使用的测量设备,这些测量设备进行检定还是测试(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校准),送外检/校还是内部检/校,检/校的周期多长,均“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自行确定”和“自行决定”、“任何单位不得干涉”。而关于计量标准考核的规范则是要求“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必须建标并接受考核,对于用于内部校准类似于计量标准的“测量设备”并没有要求强制建标和接受计量标准考核。
《浙江省计量管理条例》规定向社会提供计量检定和计量校准服务的机构应该建标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是有道理的,因为些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服务使用的测量设备意味着成为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标准考核。该”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用于内部校准”,只是依照计量法规定“其最高计量标准应当经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这都是合理并合法的。只要企事业单位虽然开展内部校准但并不建立“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当然也就并不强制接受计量标准考核。但,内部校准使用的测量设备必须溯源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这是确保量值溯源性的底线。因为在那个年代国内尚没有“校准”一词,测试、检验、比对、实验、化验、校准、检定等等其实都是“测量”的一种,唯有检定是专门针对计量器具的测量活动,校准是可以针对测量设备的测量活动,也可以是针对产品的测量活动,其余则均为针对产品(测量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出厂前视为产品)的测量活动。因此当时提出的对计量器具的“测试”可理解为“校准”。
当前有了“校准”这个术语后,一般针对在用测量设备的测量活动就不再使用“测试”而使用“校准”了。如果是对制造过程中的测量设备进行测量,仍应使用“测试”、“检验”,不使用“校准”。自制的专用量具在制造过程中应该出具检测报告而不是校准证书,一旦投入使用,从首次计量确认起,包括今后的定期计量确认,均应出具“校准报告”,由计量确认人员根据校准结果和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相比较的结果进行计量确认,出具计量确认标识。
按现行贯例,取得了CNAS资质就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这属于供需双方的商业合同内的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愿挨的一方心甘情愿就没有问题。
按条例规定向社会提供检定/校准服务必须是经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依据JJF1069考核合格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仅仅取得了CNAS认可只能证明该实验室的校准能力,如果说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非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是不允许的”,指的是这种校准行为的双方行为不受计量法律保护。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受计量法保护,那么此种纠纷如何解决呢?应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视谁违背了合同,服务方是否提供了瑕疵服务进行裁决。
“双方互信,有合同的话,就是没有CNAS资质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中规定服务的乙方须取得CNAS资质资质,出具的校准证书须有CNAS标志”,那么乙方提供了无CNAS标志的校准证书,或出具了有CNAS标志的证书而实际上并未被CNAS认可,就是提供了有瑕疵的服务,违背了合同规定。当然甲方明知道乙方没有CNAS认可,而为了某种目的自愿接受造假行为,也应该承担其违规的法律责任。
总之,CNAS认可是第三方公证机构的能力认可,并不是资质认可。只有持有资质认可的证明才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没有资质认可但有能力认可证明的可以受到顾客的信赖,安全性较高。既无资质认可又无能力认可的,甲方一定要信赖它,那是甲方的权力,不过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甲方同样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9000认证,以及三C认证等,认CNAS资质资质的校准证书,而不认测试证书是正确的做法。众所周知,检定活动是专门而且是仅仅针对计量器具的;校准活动既可以针对包含计量器具在内的所有测量设备,也可以针对产品;测试、检验、试验等活动则是针对产品的,测量设备在出厂前属于制造过程中的产品,因此也适用于制造中的测量设备。测量设备一旦投入市场,特别是投入使用后就不再是产品而是地地道道的测量设备了,就只能执行校准活动,其中属于计量器具的也可以执行检定活动,特别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需要执行强制检定活动,但不能执行测试。
⑥ 仪器内校员需要什么资格证书,工厂内部可以培训发证吗有没有相关的资料可以借鉴
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可的内部校验员资格证书.2.不可以发全国通用证,工厂内部培训只能在工厂内部使用。3.【课 程 大 纲】 一、ISO9000族要求如何对计量器具、仪器、仪表进行管理(22个实战要求)二、检定报告、校准报告、强制检定报告、检测报告、内校报告的含义和区别?三、与计量器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量管理基础知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量具等)注:相关经验总结五、企业通过什么手段能把相关量值溯源到国家标准(国家检定规程)、国际标准?六、企业在编制内校标准时需考虑哪几项基本要求?七、企业开展计量器具新项目不会操作怎么办?(相关经验要求)八、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如何确定?九、何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企业哪些计量器具为强制检定?范围?(强制检定: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准企业进行检定、内校的计量器具)十、客户来单位进行稽核时提出的相关问题一般常见问题的答疑(每次培训学员提出的实例)十一、现场实战演练:(用三个计量器具举例: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如何把国家检定规程转换成内校规程的作业程序:包括校准、调试、修理等)十二、经考试合格,颁发内校员上岗证书。(需照片)十三、老师提供购买国家检定规程、计量标准器、修理相关的工具、磨料单位等的购买信息!相关国家级检定授权机构的信息!
⑦ 公司内部校准仪器,员工是否一定要有内校资格证
公司内部校准仪器,一般不要求有内校资格证,或者称为校准员证。但是当企业遇到二方审核回、实验室审核或者质答量审核的时候,一般要求人员具备校准能力,而没有具体条文要求必须是计量内部校验员。但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证书来作为人员能力凭证。
由于2015年国家资格证的取消,现在颁发校准员证的单位已经是民办单位,若非要强调资质,可以考虑培训机构是否有获得CNAS认可的资质。这是CNCA管理下的国际通认的资质。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就具有多项CNAS认可的资质,下辖的广电质量学院多年来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工作,计量内校员(计量校准员)更是其深耕多年的皇牌课程,并已开发出包括“计量实验室安全管理”、“计量管理信息化”、“计量人员职业规划”、“计量机构详解”等多门计量相关高端衍生课程。
⑧ 考 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 需要什么条件
计量检定员与计量工资格证书均已经被取消,合并入国家注册计量师这一职业。
条件回:
一级注册计量答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8)实验仪器检定员需要什么证书扩展阅读: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人员需要考取的资格证书有哪些参加条件是什么
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参加条件如下:
⑩ 在试验 或者 检定报告中, 核准人员需要有检定资格证书吗
#天天爱答题# 20 你对"加工番茄技术"课程任课教师有向意见和建议? 难
0回答 3 小时前
收起
20将一批专图书分给四属,五年级.四年级5个班一共分得x本,五年级四个班,每班分得y本
提问者: 匿名 | 来自手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