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示值有偏差属于什么误差
㈠ 什么是测量时的示值误差
测量仪器的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值之差,即:示值误差=示值—真值
也可版以用示值误差权=示值—实际值(校准值)来表示。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是测量仪器的最主要的计量特性之一,其实质就是反映了测量仪器的准确度。示值误差大则其准确度低,示值误差小则其准确度高。
㈡ 示值误差的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通常简称为测量仪器的误差,可用绝对误差专形式表示,也可属用相对误差形式表示。确定测量仪器示值误差的大小,是为了判定测量仪器是否合格,并获得其示值的修正值。
对测量仪器,由规范、规程等所给定的允许的误差极限值,称为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通常可简写为MPE,有时也称为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
示值误差和最大允许误差均是对测量仪器本身而言的。最大允许误差是指技术规范(例如标准、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规定的允许的误差极限值,它是一个判定测量仪器合格与否的规定的要求;而示值误差则是指测量仪器某一示值的误差的实际大小,它是通过检定、校准所得到的一个值或一组值,用以评价测量仪器是否满足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从而判断其是否合格,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修正值,以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度。
㈢ 已知仪器误差怎么求标准偏差
|标称误差=(最大的绝对误差)/量程 x 100%
绝对误差 = | 示值 - 标准值 | (即测量值与真实值之差的绝对值)
相对误差 = | 示值 - 标准值 |/真实值 (即绝对误差所占真实值的百分比)
另外还有:
系统误差:就是由量具,工具,夹具等所引起的误差。
偶然误差:就是由操作者的操作所引起的(或外界因素所引起的)偶然发生的误差。
测量值与真值之差异称为误差,物理实验离不开对物理量的测量,测量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由于仪器、实验条件、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测量不可能无限精确,物理量的测量值与客观存在的真实值之间总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就是测量误差。误差与错误不同,错误是应该而且可以避免的,而误差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
误差,物理实验离不开对物理量的测量,测量有直接 误差
的,也有间接的。由于仪器、实验条件、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测量不可能无限精确,物理量的测量值与客观存在的真实值之间总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就是测量误差。 设被测量的真值(真正的大小)为a,测得值为x,误差为ε,则:x-a=ε
由于人 最小二乘俯仰角估计误差比较
为因素所造成的误差,包括误读、误算和视差等。而误读常发生在游标尺、分厘卡等量具。游标尺刻度易造成误读一个最小读数,如在10.00 mm处常误读成10.02 mm或9.98 mm。分厘卡刻度易造成误读一个螺距的大小,如在10.20 mm常误读成10.70 mm或9.70 mm。误算常在计算错误或输入错误数据时所发生。视差常在读取测量值的方向不同或刻度面不在同一平面时所发生,两刻度面相差约在0.3~0.4 mm之间,若读取尺寸在非垂直于刻度面时,即会产生 的误差量。为了消除此误差,制造量具的厂商将游尺的刻划设计成与本尺的刻划等高或接近等高,(游尺刻划有圆弧形形成与本尺刻划几近等高,游尺为凹V形且本尺为凸V形,因此形成两刻划等高。
标称误差
标称误差=(最大的绝对误差)/量程 x 100%
指示式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示值-实际值;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标称值-实际值。例如:被检电流表的示值I为40A,用标准电流表检定,其电流实际值为Io=41A,则示值40A的误差Δ为 Δ=I-Io=40-41=-1A 则该电流表的示值比其真值小1A。如一工作玻璃量器的容量其标称值V为1000ml,经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其容量实际值Vo为1005ml,则量器的示值误差Δ为: Δ=V-Vo=1000-1005=-5ml 即该工作量器的标称值比其真值小5ml。
㈣ 求助,关于偏差、示值误差的问题
在这里偏差和误差是一回事,都是测量结果减去真值(即:测得值-标准值),偏差和示值误差符号相同,修正值才是偏差的反号。
㈤ 仪器的允许误差值怎么定
允许误差为绝对误差的最大值,仪表量程的最小分度应不小于最大允许误差。技术标准,检定规程等对计量器具所规定的允许的极限值。
最大允许误差:对给定的测量仪表,规范、规程等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指在规定的参考条件下,测量仪器在技术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等技术规范上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的极限值。
这里是误差极限值,所以实际上就是测量仪器各计量性能所要求的最大允许误差值。可简称为最大允许误差,也可称为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限。最大允许误差可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或引用误差等来表述。
多量程的仪器,按照各量程的准确度等级分别进行计算,如:
“0~300mv 的精度为 0.025%+2digits ”的允差为300*0.025%+2个读数(看实际分辨力而定)mV
“300mv~3V的精度为 0.025%+4digits”的允差为(3000-300)0.025%+4个读数mV
其它量程的也是这样进行计算。
(5)仪器示值有偏差属于什么误差扩展阅读:
最大允许误差可以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引用误差或它们的组合形式表示。
(一)用绝对误差来表示最大允许误差
例如,标称值为1Ω的标准电阻,说明书指出最大允许误差微±0.01Ω,即表示示值误差的上限为+0.01Ω,示值误差下限为-0.01Ω,表明还电阻器的电阻值允许在0.99Ω~1.01Ω范围内。
(二)用相对误差表示的最大允许误差,是其绝对误差与相应示值之比的百分数。
例如,测量范围为1mV~10V的电压表,气允许误差限为±1%。在这种情况下,测量范围内每个示值的绝对允许误差限是不同的,如1V时,为±1%×1V=±0.01V,而10V时,为±1%×10V=±0.1V。
最大允许误差总相对误差形式表示,有利于在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技术指标用一个误差限来表示。
㈥ 如何判断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符合要求
测量仪器示值误差可简称为测量仪器的误差,按技术规范
jjf1001-1998定义为:测量仪器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版值之差。权就实物量具(例如:砝码、量块、量瓶)而言,示值就是它所标出的值,即标称值)。从这一定义,结合到测量误差的定义,那么,示值误差δ等于测量仪器的示值x减对应的输入量之值xs(或约定真值)
㈦ 仪器的示值误差和示值稳定性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误差与准确度相关,稳定性与精密度相关。准确度越高,误差越小。精密度越高,相同量多次测量的结果之间偏差越小。
㈧ 噪声仪校准 示值偏差具体指的是什么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 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
㈨ 最大允许误差和示值误差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一样
最大允许误差是指对给定的测量仪表,规范、规程等所允许的误差极限值版。示值误差errorofindication,计量器具权指示的测量值与被测量值的实际值之差,称为示值误差。它是由于计量器具本身的各种误差所引起的。
2、要求不一样
最大允许误差是指技术规范(如标准、检定规程)所规定的允许的误差极限值,是判定是否合格的一个规定要求,而示值误差是测量仪器某一示值其误差的实际大小,是通过检定、校准所得到的一个值,可以评价是否满足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从而判断该测量仪器是否合格,或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修正值,以提高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3、相对的结果不一样
可见最大允许误差、示值误差和测量不确定度它们具有不同的概念,前者相对测量仪器而言,后者相对测量结果而言,前者相对与真值(约定真值)之差,后者只是一个区间范围,前者可以对测量仪器的示值进行修正,后者无法对测量仪器进行修正。
㈩ 什么叫示值误差不确定度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术语“测量不确定度”,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给出的定义均为“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明确指出不确定度仅与测量结果相联系,而与其他概念无关。
对于测量仪器,其“示值”即为“测量仪器所给出的量的值”(JJF1001-1998),不加修正的情况下,示值即为测量结果。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反映了被测量的真值所处的范围,实际上表达了仪器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概念。
对于一些文章和检定规程使用的术语“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将“示值误差”和“不确定度”两个概念直接放在一起,总感到有些概念表达得不清晰,在此提出一些不同看法,希望能够引起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二、怎样理解“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
对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可以看作是由于对被测量之值认识不足,从而对测量结果不能确定的程度。由于从未发现有关“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的定义,我们是否可以仿照此概念,将其理解为:由于对示值误差的认识不足,从而对示值误差不能确定的程度。
但是,测量结果和示值误差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简单地套用不能像对测量结果一样将“示值误差”和“不确定度”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一般情况下,示值误差是不可知的(即根本就是不能确定的),我们只能根据对测量仪器给出的最大允许示值误差值估计正常情况下示值误差的范围。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我们使用仪器检测已知其量值的标准件,此时标准件的检定值可以看作是约定真值,测量结果与约定真值之差即为示值误差。但是,对“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至少可以有以下三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根据定义,示值误差的表达式为:
示值误差=示值-(约定)真值 (1)
在(1)式中,示值即为测量结果,一旦测量结束,测量结果即已确定,不可能存在任何不确定的因素;如果能够得知真值,示值误差即已确定,不存在分散性的概念,因此也就没有不确定度;但由于使用的是约定真值,而约定真值的取值是有分散性的,因此,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就是约定真值的不确定度,即标准件的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
第二种理解,将示值误差看作是多个变量的函数:
W=f(x1,x2,x3……xn) (2)
式中,W为示值误差,x1~xn为各种影响量,根据不确定度的求解方法,对式中所有能够影响到最终结果W的影响因素求偏导,可得到各影响量的传播系数ci和各不确定度分量的标准差ui,将所有这些分量(可能含有按A类和B类方法评定的多个分量)进行合成,得到示值误差W的合成不确定度和一定置信概率下的扩展不确定度。由于f(x1,x2,x3……xn)是由示值和约定真值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的测量结果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使用不同的设备或方法测量得到的。因此它们之间的相关系数必然为零,那么以上求解过程得到的将是有关示值的不确定度和有关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两个分量,其实也就是仪器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标准件的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这样两个分量的合成。
第三种理解,有人认为在由(1)式求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时,影响示值或约定真值的因素中有部分因素对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没有贡献,因此只能考虑那些对示值误差造成影响的分量。但什么样的因素有贡献,什么样的因素没有贡献,则没有明确的标准来划分。因此,按第三种理解作出的不确定度分析可能差别很大,每个人都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三、使用“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术语的条件
1.需要定义
JJF1002-2000规定,当使用没有定义的术语时,需给出定义。笔者经多方查询,至今未见到“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这一术语的定义,对其物理意义也未能得出明确的概念。
2.需要统一其评定方法
对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我们有规程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规定了评定的方法,而对于“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则未见有关评定方法的规定或说明。即使认为评定方法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一致,我们至少还需要知道哪些因素与其相关。否则,按照上文给出的三种理解方式,可得三种结论:
(1)“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仅与约定真值的不确定度相关,因此约定真值的不确定度就是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使用“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这样一个概念。
(2)“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与示值(测量结果)和约定真值的不确定度均相关,因此其值等于与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约定真值不确定度的合成。也就是说,“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可以由上述两个不确定度共同表征,不一定需要建立新的概念。
(3)“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与示值(测量结果)和约定真值的不确定度部分相关,这种情况下,应给出明确的判别标准,以区别何种因素如何处理,使不同人员做出的不确定度分析结果能够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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