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发生的工伤事故主要有哪些
『壹』 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
人们短期行为严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技术操作回不合格以及违章作答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作祟。综合起来不外乎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三个方面
『贰』 工伤事故包括哪些类型
职工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叁』 焊接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工伤事故的发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专不属安全行为包含: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九、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二、其他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况包含以下:
一、物本身存在的缺陷
二、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三、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四、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五、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六、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七、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肆』 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工伤就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即我们经常讲到回的“三工原则”,随答着劳工权益日益受到重视,上下班早已视为工作时间的当然延伸,上下班途中也已视为工作场所的延伸,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看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了。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比如受到他人暴力袭击、遭遇自然灾害受伤等等。没有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只能说是人为缩小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这的确是存在不合理之处!
『伍』 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发生工伤事故的抄原因:
人们短期行袭为严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技术操作不合格以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作祟。综合起来不外乎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三个方面
『陆』 焊接切割主要控制那类工伤事故的发生
1、场地安全,附近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爆炸 火灾事故;2、临边安全,避免作业时专发生坠落事故;3、个属人防护用品,焊工工作服,焊工手套、焊工眼镜、面罩、大面积封闭场所或多人室内作业还要有吸尘,用于防止弧光造成电光眼、对面部辐射,减少电焊烟尘对作业环境的污染。4、触电事故。
『柒』 工伤事故报告内容有哪些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 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穦职责的有关部门 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事故报告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 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起30日内,事故 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捌』 化铝发生的工伤事故主要有几种
化铝发生的工伤事故主要有烧伤,烫伤,爆炸,机械伤害。若发生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的条件或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则就属于工伤工伤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及时送往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二、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二、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玖』 工伤事故类别有哪些
在我国,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三类: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等;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