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验收钢结构的焊接是合格的
㈠ 钢结构怎样检验
钢结构中所用的构件一般是由钢厂批量生产,并需有合格证明,因此材料的强度及化学成分是有良好保证的。工程检测的重点在于安装、拼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钢结构工程中主要的检测内容有:
构件尺寸及平整度的检测;
构件表面缺陷的检测;
连接(焊接、螺栓连接)的检测;
钢材锈蚀检测;
防火涂层厚度检测。
如果钢材无出厂合格证明,或对其质量有怀疑,则应增加钢材的力学性能试验,必要时再检测其化学成分。
二、 钢结构各检测规范的应用范围知识
三、 构件尺寸及平整度的检测
每个尺寸在构件的3个部位量测, 取3处的平均值作为该尺寸的代表值。钢构件的尺寸偏差应以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为基准计算尺寸偏差;偏差的允许值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梁和桁架构件的变形有平面内的垂直变形和平面外的侧向变形,因此要检测两个方向的平直度。柱的变形主要有柱身倾斜与挠曲。检查时可先目测,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疑点时,对梁 、桁架可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细线,然后测量各点的垂度与偏差;对柱的倾斜可用经纬仪或铅垂测量。柱挠曲可在构件支点间拉紧一根铁丝或细线测量。
四、 构件表面缺陷的检测——磁粉探伤
1、 磁粉探伤的基本原理
外加磁场对工件(只能是铁磁性材料)进行磁化,被磁化后的工件上若不存在缺陷,则它各部位的磁特性基本一致,而存在裂纹、气孔或非金属物夹渣等缺陷时,由于它们会在工件上造成气隙或不导磁的间隙,使缺陷部位的磁阻大大增加,工件内磁力线的正常传播遭到阻隔,根据磁连续性原理,这时磁化场的磁力线就被迫改变路径而逸出工件,并在工件表面形成漏磁场。
2、 漏磁场的强度主要取决磁化场的强度和缺陷对于磁化场垂直截面的影响程度。利用磁粉就可以将漏磁场给予显示或测量出来,从而分析判断出缺陷的存在与否及其位置和大小。
将铁磁性材料的粉未撒在工件上,在有漏磁场的位置磁粉就被吸附,从而形成显示缺陷形状的磁痕,能比较直观地检出缺陷。这种方法是应用最早、最广的一种无损检测方法。
磁粉一般用工业纯铁或氧化铁制作,通常用四氧化三铁(Fe3O4)制成细微颗粒的粉末作为磁粉。磁粉可分为荧光磁粉和非荧光磁粉两大类,荧光磁粉是在普通磁粉的颗粒外表面涂上了一层荧光物质,使它在紫外线的照射下能发出荧光,主要的作用是提高了对比度,便于观察。磁粉检测又分干法和湿法两种:
1 .干法 —将磁粉直接撒在被测工件表面。为便于磁粉颗粒向漏磁场滚动,通常干法检测所用的磁粉颗粒较大,所以检测灵敏度较低。但是在被测工件不允许采用湿法与水或油接触时,如温度较高的试件,则只能采用干湿法。
湿法 —将磁粉悬浮于载液(水或煤油等)之中形成磁悬液喷撒于被测工件表面,这时磁粉借助液体流动性较好的特点,能够比较容易地向微弱的漏磁场移动,同时由于湿法流动性好就可以采用比干法更加细的磁粉,使磁粉更易于被微小的漏磁场所吸附,因此湿法比干法的检测灵敏度高。
3、 磁粉探伤的一般程序
(预处理-磁化 -施加磁粉 -观察记录)
· 预处理
将构件表面的油脂、涂料以及铁锈等去掉,以免影响磁粉附着在缺陷上。
· 磁 化
选用适当的磁化方法和磁化电流,接通电源,对构件进行磁化 。
· 施加磁粉
按所选的干法或湿法施加干粉或磁悬液。
· 观察记录
用非荧光磁粉擦伤时,在光线明亮的地方,用自然光或灯光进行观察;用荧光磁粉擦伤时,则在暗室等暗处用紫外灯进行观察。
五、连接(焊接、螺栓连接)的检测
钢结构的许多质量事故出在连接上,故应将连接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
连接板的检查包括:1)检测连接板尺寸(尤其是厚度)是否符合要求;2)用直尺作为靠尺检查其平整度;3)测量因螺栓孔等造成的实际尺寸的减小;4)检测有无裂缝、局部缺损等损伤。
对于螺栓连接,可用目测、锤敲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并用扭力扳手(当扳手达到一定的力矩时,带有声、光指示的扳手)对螺栓的紧固性进行复查,尤其对高强螺栓的连结更应仔细检查。此外,对螺栓的直径、个数、排列方式也要一一检查。
焊接连接目前应用最广,出事故也较多,应检查其缺陷。焊缝的缺陷种类不少,如图所示,有裂纹、气孔、夹渣、未熔透、虚焊、咬边、弧坑等。
检查焊缝缺陷时,可用超声探伤仪或射线探测仪检测。在对焊缝的内部缺陷进行探伤前应先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焊缝表面质量的检验可目测或用10倍放大镜,当存在疑义时,采用磁粉或渗透擦伤。如果焊缝外观质量不满足规定要求,需进行修补。
焊缝的外形尺寸一般用焊缝检验尺测量。焊缝检验尺由主尺、多用尺和高度标尺构成,可用于测量焊接母材的坡口角度、间隙、错位、焊缝高度、焊缝宽度和角焊缝高度。
六、 钢材锈蚀的检测
钢结构在潮湿、存水和酸碱盐腐蚀性环境中容易生锈,锈蚀导致钢材截面削弱,承载力下降。钢材的锈蚀程度可由其截面厚度的变化来反应。检测钢材厚度(必须先除锈))的仪器有超声波测厚仪(声速设定、耦合剂)和游标卡尺。
超声波测厚仪采用脉冲反射波法。超声波从一种均匀介质向另一种介质传播时,在界面会发生反射,测厚仪可测出探头自发出超声波至收到界面反射回波的时间。超声波在各种钢材中的传播速度已知,或通过实测确定,由波速和传播时间测算出钢材的厚度,对于数字超声波测厚仪,厚度值会直接显示在显示屏上。
七 、防火涂层厚度的检测
钢结构在高温条件下,材料强度显著降低。譬如2001年9月11日受恐怖袭击的美国纽约世贸中心就是典型的例子,世贸大厦采用筒中筒结构,为姊妹塔楼,地下6层,地上110层,高411m,标准层平面尺寸63.5m×63.5m,总面积125万平方米,整个大楼可容纳5万人办公,相当于5个深圳地王大厦。外筒为钢柱,建于1973年,每幢楼用钢量7800t。两座大楼受飞机撞击之后,一个在一小时倒塌,另一个在一小时四十倒塌。
防火涂层的质量要求
薄型防火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小0.5mm,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型防火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小1mm,其涂层厚度应有80%以上的面积符合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用测针(厚度测量仪)测定。
全钢框架结构的梁和柱的防火层厚度测定,在构件长度内每隔3m取一截面,对于梁和柱在所选择的位置中,分别测出6个和8个点。分别计算出它们的平均值,精确到0.5mm。
八、 其他相关问题
1)焊缝的检测宜优先考虑受拉构件,在网架、桁架中应特别注意跨中下弦杆件。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不合格的处理
主控项目---- 必须100% 合格,不合格应处理。
一般项目 --- a.是否80%合格;
--- b.其余的20%是否满足允许偏差的1.2倍。
不合格项的处理办法:
a.返工,重做;
b.检测鉴定,满足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c.检测鉴定不满足设计要求,经设计人员重新核算,满足安全要求,可予以验收;
d.设计人员认为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返修后二次验收可能引 起结构尺寸改变和功能发生变化,制定新的设计文件(加固方案),签订新的合同。施工单位按新的设计文件、合同进行验收,或 让步验收。
e. 不予验收
3)焊接材料的匹配
--- 不同母材焊接时的焊条选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例如 钢梁 Q345,檩条Q235,用E43型焊条,不用E50型焊条
原因: a.焊接材料强度远比母材高
b.焊肉强度不能比母材高太多 (不大于50MPa)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中关于焊缝的验收
a.抽检的焊缝数中,不合格率小于2%,该批定为合格;
b.抽检的焊缝数中,不合格率大于5%,该批定为不合格;
c.抽检的焊缝数中,不合格率为2%- 5% 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处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 ,该批定为合格,大于3% ,该批定为不合格。
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的所有焊缝进行检测;
设计常用规钢结构范
(一) 一般规范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 17-8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87)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高强度螺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9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 专门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 135-90)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98) )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JGJ 7-91)
《压型钢板拱壳结构技术规程》
(三) 组合结构规范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DL/T 5085-1999)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97)冶金工业部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90)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四) 其他规范
《上海地方标准 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DBJ 08-68-97)
《上海地方标准 高层钢结构设计暂行规定》(DBJ 08-32-92)
《上海地方标准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DG/TJ 08-008-2000))
建筑钢结构技术标准一览 序号 标准名称 版本号
一、 材料标准
1.1 材质标准
1 碳素结构钢 GB/T700-1988
2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699-1999
3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1994
4 高耐候结构钢 GB/T4171-2000
5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 GB/T4172-2000
6 耐热钢板 GB/T4238-1992
7 桥梁用结构钢 GB/T 714-2000
1.2 型材标准
1 热轧等边角钢 GB/T9787-1988
2 热轧不等边角钢 GB/T9788-1988
3 热轧工字钢 GB/T706-1988
4 热轧槽钢 GB/T707-1988
5 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 GB/T11263-1998
6 普通焊接H型钢 YB 3001-1992
7 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 JG/T 137-2001
8 冷弯型钢 GB/T6725-2002
9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 GB/T6728-1986
10 通用冷弯开口型钢 GB/T6723-1986
11 建筑用轻钢龙骨 GB/T 11981-2001
1.3 板材标准
1 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709-1988
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 GB/T3524-1992
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912-1989
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3274-1988
5 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708-1988
6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716-1991
7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5313-1985
8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 GB/T2518-1988
9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 GB/T12754-1991
10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12755-1991
11 冷弯波纹钢板 GB/T6724-1986
12 焊接钢管用钢带 GB/T8165-1997
1.4 管材标准
1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8162-1999
2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395-1998
3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2102-88
4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5-2002
5 直缝电焊钢管 YB242-63
6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 GB/T3094-2000
1.5 焊接材料标准
1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 10433-2002
2 储能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3-1989
3 手工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1-1989
4 机动弧焊用焊接螺柱 GB/T 902.2-1989
5 碳钢焊条 GB/T5117-1995
6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1995
7 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7-1994
5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14958-1994
6 碳钢药芯焊丝 GB/T 10045-2001
7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8110-1995
8 碳素钢埋弧焊用碳钢焊丝与焊剂 GB95293
9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 GB/T 12470-1990
10 铸铁焊条及焊丝 GB/T 10044-1988
11 堆焊焊条 GB/T 984-2001
12 铝及铝合金焊丝 GB/T 10858-1989
1.6 连接标准
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8-1991
2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 GB1231-1991
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 GB3633-1983
4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0-1991
5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 GB/T 16939-1997
1.7 其他标准
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CECS24:1990
2 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14907-1994
3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 14907-2002
4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88 。
二、 设计标准
2.1 通用标准
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
3钢结构抗火设计规程 CECS(在编)
4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 DG/TJ 08-008-2000 J10041-2000上海规范
2.2 高层、高耸钢结构标准
1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CJ99-1998(待局部修订)
2 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3 热轧H型钢构件设计规程 CECS(在编
) 4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J135-1990(在修订)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1年修订)
6 高层钢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DBJ 08-32-92上海规范
2.3 空间钢结构标准
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1991(待修订)
2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 JGJ75.1-1991
3 钢网架焊接球节点 JGJ75.2-1991
4 钢网架检验及验收标准 JGJ75.3-1991
5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61-2003)
6 悬索结构设计规程 JGJ(待报批)
7 索膜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2.4 轻型钢结构标准
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102:2002
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 JG144-2002
3 拱行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CECS(待报批)
4 钢龙骨结构技术规程 CECS(在编)
5 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在编)
6 冷弯型钢受力蒙皮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7 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 DBJ 08-68-97 上海规范
2.5 组合结构标准
1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CECS28:1990(在修订)
2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CECS(在编)
3 混凝土钢管叠合柱技术规程 CECS(在编)
4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5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YB9082-1997
6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DL/T 5085-1999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7 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YB 9238-92冶金工业部
8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CJ01-89国家建材工业局
9 钢管混凝土构件N-M相关设计计算图表 JCJ02-90国家建材工业局
10 火力发电厂主厂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暂行规定 DJGJ99-91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
11 战时军港抢修早强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GJB 解放军总后勤部 < /p>
2.6 钢结构连接标准
1 建筑钢结构焊接与验收规程 JGJ81-2002
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1991
3 焊接设计规范 JB/ZZ 5-86 中国机械委重型机械局企业标准
4 焊接质量保证 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T 12469-90
5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986-1988
6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CECS71:94
7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99
8 铝及铝合金焊接技术规程 HGJ222
㈡ 钢结构焊接规范有哪些
钢结构焊接规范
钢结构从下料、组对、焊接、检验等工艺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电焊条:其型号按设计要求选用,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按要求施焊前经过烘焙。严禁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设计无规定时,焊接Q235钢时宜选用E43系列碳钢结构焊条;焊接16Mn钢时宜选用E50系列低合金结构钢焊条;焊接重要结构时宜采用低氢型焊条(碱性焊条)。按说明书的要求烘焙后,放入保温桶内,随用随取。酸性焊条与碱性焊条不准混杂使用。
2.1.2引弧板:用坡口连接时需用弧板,弧板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
2.1.3主要机具:电焊机(交、直流)、焊把线、焊钳、面罩、小锤、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钢丝刷、石棉条、测温计等。
2.2作业条件
2.2.1熟悉图纸,做焊接工艺技术交底。
2.2.2施焊前应检查焊工合格证有效期限,应证明焊工所能承担的焊接工作。
2.2.3现场供电应符合焊接用电要求。
2.2.4环境温度低于0℃,对预热,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定。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电弧焊接(平焊、立焊、横焊、仰焊)→焊缝检查。
3.2钢结构电弧焊接:
3.2.1平焊
3.2.1.1选择合格的焊接工艺,焊条直径,焊接电流,焊接速度,焊接电弧长度等,通过焊接工艺试验验证。
3.2.1.2清理焊口:焊前检查坡口、组装间隙是否符合要求,定位焊是否牢固,焊缝周围不得有油污、锈物。
3.2.1.3烘焙焊条应符合规定的温度与时间,从烘箱中取出的焊条,放在焊条保温桶内,随用随取。
3.2.1.4焊接电流:根据焊件厚度、焊接层次、焊条型号、直径、焊工熟练程度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焊接电流。
3.2.1.5引弧:角焊缝起落弧点应在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不应随便打弧,打火引弧后应立即将焊条从焊缝区拉开,使焊条与构件间保持2~4mm间隙产生电弧。对接焊缝及时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在焊缝两端设引弧板和引出板,必须在引弧板上引弧后再焊到焊缝区,中途接头则应在焊缝接头前方15~20mm处打火引弧,将焊件预热后再将焊条退回到焊缝起始处,把熔池填满到要求的厚度后,方可向前施焊。
3.2.1.6焊接速度:要求等速焊接,保证焊缝厚度、宽度均匀一致,从面罩内看熔池中铁水与熔渣保持等距离(2~3mm)为宜。
3.2.1.7焊接电弧长度:根据焊条型号不同而确定,一般要求电弧长度稳定不变,酸性焊条一般为3~4mm,碱性焊条一般为2~3mm为宜。
3.2.1.8焊接角度:根据两焊件的厚度确定,焊接角度有两个方面,一是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的夹角为60~75°;二是焊条与焊接左右夹角有两种情况,当焊件厚度相等时,焊条与焊件夹角均为45°;当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夹角应大于焊条与较薄焊件一侧夹角。
3.2.1.9收弧:每条焊缝焊到末尾,应将弧坑填满后,往焊接方向相反的方向带弧,使弧坑甩在焊道里边,以防弧坑咬肉。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弧板,并修磨平整,不许用锤击落。
3.2.1.10清渣:整条焊缝焊完后清除熔渣,经焊工自检(包括外观及焊缝尺寸等)确无问题后,方可转移地点继续焊接。
3.2.2立焊:基本操作工艺过程与平焊相同,但应注意下述问题:
3.2.2.1在相同条件下,焊接电源比平焊电流小10%~15%。
3.2.2.2采用短弧焊接,弧长一般为2~3mm。
3.2.2.3焊条角度根据焊件厚度确定。两焊件厚度相等,焊条与焊条左右方向夹角均为450;两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的夹角应大于较薄一侧的夹角。焊条应与垂直面形成600~800角,使角弧略向上,吹向熔池中心。
3.2.2.4收弧:当焊到末尾,采用排弧法将弧坑填满,把电弧移至熔池中央停弧。严禁使弧坑甩在一边。为了防止咬肉,应压低电弧变换焊条角度,使焊条与焊件垂直或由弧稍向下吹。
3.2.3横焊:基本与平焊相同,焊接电流比同条件平焊的电流小10%~15%,电弧长2~4mm。焊条的角度,横焊时焊条应向下倾斜,其角度为700~800,防止铁水下坠。根据两焊件的厚度不同,可适当调整焊条角度,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为700~900。
3.2.4仰焊:基本与立焊、横焊相同,其焊条与焊件的夹角和焊件厚度有关,焊条与焊接方向成700~800角,宜用小电流、短弧焊接。
3.3冬期低温焊接:
3.3.1在环境温度低于0℃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时,除遵守常温焊接的有关规定外,应调整焊接工艺参数,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4级,应采取挡风措施;焊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3.3.2钢结构为防止焊接裂纹,应预热、预热以控制层间温度。当工作地点温度在0℃以下时,应进行工艺试验,以确定适当的预热,后热温度。
4、质量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4.1.2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4.1.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4.1.4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4.2钢构件焊接工程
I主控项目
4.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4.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4.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4.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4.2.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4.2.5a、b、c);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图4.2.5d),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图4.2.5焊脚尺寸
4.2.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Ⅱ一般项目
4.2.7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4.2.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4.2.9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4.2.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主控项目 1 焊接材料品种、规格 第4.3.1条 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全数检查)
2 焊接材料复验 第4.3.2条 检查复试报告(全数检查)
3 材料匹配 第5.2.1条 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全数检查)
4 焊工证书 第5.2.2条 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所有焊工)
5 焊接工艺评定 第5.2.3条 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全数检查)
6 内部缺陷 第5.2.4条 检查焊缝探伤纪录(全数检查)
7 组合焊缝尺寸 第5.2.5条 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抽查测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3处)
8 焊缝表面缺陷 第5.2.6条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般项目 1 焊接材料外观质量 第4.3.4条 观察检查(按量抽查1%,且≥10包)
2 预热和后热处理 第5.2.7条 检查试验报告(全数检查)
3 焊缝外观质量 第5.2.8条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第5.2.8条)
4 焊缝尺寸偏差 第5.2.9条 观察检查第(5.2.9条)
5 凹形角焊缝 第5.2.10条 观察检查(同类构件抽查10%,且≥3件)
6 焊缝感观 第5.2.11条 观察检查(第5.2.11条)
5、成品保护
5.1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低温下应采取缓冷措施。
5.2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3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差。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5.4低温焊接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进行。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度、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6.2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接10~15mm,焊接中不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6.3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熔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6.4焊缝夹渣: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中应运条正确,弧长适当。注意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必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7、质量记录
7.1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7.2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7.3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7.4焊接质量检验报告、超声波、射线探伤记录。
7.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7其它技术文件。
8、安全环保措施
8.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8.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8.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的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8.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8.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9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8.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8.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8.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8.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上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8.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8.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8.16必须在易燃易燃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8.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㈢ 钢结构焊接首次验收书如何编制
根据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或者是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内容
㈣ 钢结构的焊接质量应如何控制
钢结构的焊接质量应如何控制:1.焊前检验 2.焊接过程检验 3.焊后检验。
㈤ 钢结构焊接焊缝质量分为几个等级各等级是怎样的
钢结构焊接焊缝质量验收分为三个等级,按图纸要求进行:
一级焊缝---100%的焊缝都要经过探伤仪合格;
二级焊缝---随机抽查20%经过探伤仪合格;
三级焊缝---外观检查合格。
㈥ 钢结构焊接工程应符合什么规定
钢结构焊接规范
钢结构从下料、组对、焊接、检验等工艺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电焊条:其型号按设计要求选用,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按要求施焊前经过烘焙。严禁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设计无规定时,焊接Q235钢时宜选用E43系列碳钢结构焊条;焊接16Mn钢时宜选用E50系列低合金结构钢焊条;焊接重要结构时宜采用低氢型焊条(碱性焊条)。按说明书的要求烘焙后,放入保温桶内,随用随取。酸性焊条与碱性焊条不准混杂使用。
2.1.2引弧板:用坡口连接时需用弧板,弧板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
2.1.3主要机具:电焊机(交、直流)、焊把线、焊钳、面罩、小锤、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钢丝刷、石棉条、测温计等。
2.2作业条件
2.2.1熟悉图纸,做焊接工艺技术交底。
2.2.2施焊前应检查焊工合格证有效期限,应证明焊工所能承担的焊接工作。
2.2.3现场供电应符合焊接用电要求。
2.2.4环境温度低于0℃,对预热,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定。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电弧焊接(平焊、立焊、横焊、仰焊)→焊缝检查。
3.2钢结构电弧焊接:
3.2.1平焊
3.2.1.1选择合格的焊接工艺,焊条直径,焊接电流,焊接速度,焊接电弧长度等,通过焊接工艺试验验证。
3.2.1.2清理焊口:焊前检查坡口、组装间隙是否符合要求,定位焊是否牢固,焊缝周围不得有油污、锈物。
3.2.1.3烘焙焊条应符合规定的温度与时间,从烘箱中取出的焊条,放在焊条保温桶内,随用随取。
3.2.1.4焊接电流:根据焊件厚度、焊接层次、焊条型号、直径、焊工熟练程度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焊接电流。
3.2.1.5引弧:角焊缝起落弧点应在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不应随便打弧,打火引弧后应立即将焊条从焊缝区拉开,使焊条与构件间保持2~4mm间隙产生电弧。对接焊缝及时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在焊缝两端设引弧板和引出板,必须在引弧板上引弧后再焊到焊缝区,中途接头则应在焊缝接头前方15~20mm处打火引弧,将焊件预热后再将焊条退回到焊缝起始处,把熔池填满到要求的厚度后,方可向前施焊。
3.2.1.6焊接速度:要求等速焊接,保证焊缝厚度、宽度均匀一致,从面罩内看熔池中铁水与熔渣保持等距离(2~3mm)为宜。
3.2.1.7焊接电弧长度:根据焊条型号不同而确定,一般要求电弧长度稳定不变,酸性焊条一般为3~4mm,碱性焊条一般为2~3mm为宜。
3.2.1.8焊接角度:根据两焊件的厚度确定,焊接角度有两个方面,一是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的夹角为60~75°;二是焊条与焊接左右夹角有两种情况,当焊件厚度相等时,焊条与焊件夹角均为45°;当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夹角应大于焊条与较薄焊件一侧夹角。
3.2.1.9收弧:每条焊缝焊到末尾,应将弧坑填满后,往焊接方向相反的方向带弧,使弧坑甩在焊道里边,以防弧坑咬肉。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弧板,并修磨平整,不许用锤击落。
3.2.1.10清渣:整条焊缝焊完后清除熔渣,经焊工自检(包括外观及焊缝尺寸等)确无问题后,方可转移地点继续焊接。
3.2.2立焊:基本操作工艺过程与平焊相同,但应注意下述问题:
3.2.2.1在相同条件下,焊接电源比平焊电流小10%~15%。
3.2.2.2采用短弧焊接,弧长一般为2~3mm。
3.2.2.3焊条角度根据焊件厚度确定。两焊件厚度相等,焊条与焊条左右方向夹角均为450;两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的夹角应大于较薄一侧的夹角。焊条应与垂直面形成600~800角,使角弧略向上,吹向熔池中心。
3.2.2.4收弧:当焊到末尾,采用排弧法将弧坑填满,把电弧移至熔池中央停弧。严禁使弧坑甩在一边。为了防止咬肉,应压低电弧变换焊条角度,使焊条与焊件垂直或由弧稍向下吹。
3.2.3横焊:基本与平焊相同,焊接电流比同条件平焊的电流小10%~15%,电弧长2~4mm。焊条的角度,横焊时焊条应向下倾斜,其角度为700~800,防止铁水下坠。根据两焊件的厚度不同,可适当调整焊条角度,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为700~900。
3.2.4仰焊:基本与立焊、横焊相同,其焊条与焊件的夹角和焊件厚度有关,焊条与焊接方向成700~800角,宜用小电流、短弧焊接。
3.3冬期低温焊接:
3.3.1在环境温度低于0℃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时,除遵守常温焊接的有关规定外,应调整焊接工艺参数,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4级,应采取挡风措施;焊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3.3.2钢结构为防止焊接裂纹,应预热、预热以控制层间温度。当工作地点温度在0℃以下时,应进行工艺试验,以确定适当的预热,后热温度。
4、质量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4.1.2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4.1.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4.1.4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4.2钢构件焊接工程
I主控项目
4.2.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4.2.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4.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4.2.4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一级二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ⅡⅢ
检验等级B级B级
探伤比例100%20%
内部缺陷射线探伤评定等级ⅡⅢ
检验等级AB级AB级
探伤比例100%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4.2.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4.2.5a、b、c);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图4.2.5d),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图4.2.5焊脚尺寸
4.2.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Ⅱ一般项目
4.2.7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4.2.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4.2.9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4.2.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11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1焊接材料品种、规格第4.3.1条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全数检查)
2焊接材料复验第4.3.2条检查复试报告(全数检查)
3材料匹配第5.2.1条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全数检查)
4焊工证书第5.2.2条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所有焊工)
5焊接工艺评定第5.2.3条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全数检查)
6内部缺陷第5.2.4条检查焊缝探伤纪录(全数检查)
7组合焊缝尺寸第5.2.5条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抽查测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3处)
8焊缝表面缺陷第5.2.6条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般项目1焊接材料外观质量第4.3.4条观察检查(按量抽查1%,且≥10包)
2预热和后热处理第5.2.7条检查试验报告(全数检查)
3焊缝外观质量第5.2.8条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第5.2.8条)
4焊缝尺寸偏差第5.2.9条观察检查第(5.2.9条)
5凹形角焊缝第5.2.10条观察检查(同类构件抽查10%,且≥3件)
6焊缝感观第5.2.11条观察检查(第5.2.11条)
5、成品保护
5.1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低温下应采取缓冷措施。
5.2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3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差。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5.4低温焊接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进行。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度、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6.2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接10~15mm,焊接中不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6.3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熔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6.4焊缝夹渣: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中应运条正确,弧长适当。注意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必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7、质量记录
7.1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7.2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7.3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7.4焊接质量检验报告、超声波、射线探伤记录。
7.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7其它技术文件。
8、安全环保措施
8.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8.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8.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的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8.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8.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8.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9更换场地转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8.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8.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8.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8.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上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8.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8.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8.16必须在易燃易燃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8.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㈦ 焊接强度测试和验收标准
1、焊缝等级与设计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将焊缝按质量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并规定了焊缝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抽查比例、允许缺陷和尺寸偏差等(详见该标准 5.2.6,5.2.8,5.2.9,5.2.10,5.2.11),而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检查的焊缝是指全熔透型式的一、二级焊缝,因此,并非所有的一、二级焊缝都作探伤检验。以角焊缝为例,大部分无疲劳验算要求或不承受较大荷载的焊接H型钢翼板与腹板连接角焊缝,通常都设计成非全熔透型T形焊缝,其焊缝级别仍为一级或二级,外观质量须达到相应级别要求。这种焊缝焊脚高度满足强度要求,不需要做探伤检查。
2、焊缝等级、检验等级、评定等级的区别与联系
要求进行内部质量探伤的焊缝,按质量等级分一级和二级,称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此即为焊缝等级。
检验等级系指检验检测达到的精度,即检测仪器与检测方法结合而得到的检测结果的精确程度。超声波探伤采用GB/T11345-1989标准按检测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三个级别,射线探伤采用GB/T3323-1987标准按检测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AB,B三个级别,它们分别规定了手工超声波探伤的检测方法、探测面、检测范围和允许缺陷当量(dB值)以及射线探伤所要达到的灵敏度(透照厚度与像质计的关系)。
评定级别是指探伤人员在检出缺陷后依据标准对缺陷测量进而确定的焊缝内部质量级别。具体来说,超声波探伤指对波高在测长线与判废线之间(I区)缺陷测长后,依标准 GB/T11345-1989表6进行缺陷定级;射线探伤是指测量底片上缺陷指示长度和大小,依标准GB/T 3323-1987表6、表7、表9、表10并综合评级(见该标准16.1~16.4),这一条是每一个探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
3、焊缝缺陷
对于要求探伤的焊缝,无论采用哪种探伤方法,均不得有裂纹类缺陷存在,在各种探伤标准中,只要发现有裂纹类缺陷,无论其长度大小,均为不允许。因此,对于裂纹类缺陷测长是不可取的。
4、超标缺陷处理与复探、扩探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只规定了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对于缺陷的处理没有明确要求。参照JG 18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和其他行业焊接检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
于检出的缺陷可作如下处理:
(1)检测出的不允许缺陷必须返修,返修后按同种检测方法检测合格后方认为该焊缝合格;
(2)对要求抽查检验的焊缝,发现不允许缺陷后,应在被检测区域两端整条焊缝长度的各10%且不小于200mm(长度允许时)的区域扩检;
a)若在扩检区域未发现超标缺陷,应认为该焊缝合格。
b)若在扩检区域发现超标缺陷,则该条焊缝全检。
(3)对于现场安装要求抽查检验的焊缝,发现不允许缺陷后,按下述原则扩检。
a)增加该类型同一焊工焊接的两条焊缝检测,若此两条扩检焊缝未发现超标缺陷,应认为该批焊缝合格。
b)若此两条扩检焊缝发现超标缺陷,则每一条含超标缺陷的焊缝按上述原则再各抽检两条焊缝。
c)若再次抽检的焊缝未发现超标缺陷,应认为该批焊缝合格。
d)若再次抽检的焊缝仍发现有超标缺陷,则该焊工焊接的该类型焊缝全检。同时,可协商适当增加其余焊缝检测比例。
㈧ 钢结构焊接工艺检测标准
焊缝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烘焙记录。
4.1.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4.1.3 Ⅰ、Ⅱ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
查焊缝探伤报告。
4.1.4 焊缝表面Ⅰ、Ⅱ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Ⅱ级焊缝不得有
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Ⅰ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4.2 基本项目
4.2.1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
飞溅物清除干净。
4.2.2 表面气孔:Ⅰ、Ⅱ级焊缝不允许;Ⅲ级焊缝每50mm 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0.4t;
且≤3mm 气孔2 个;气孔间距≤6 倍孔径。
4.2.3 咬边:Ⅰ级焊缝不允许。
Ⅱ级焊缝:咬边深度≤0.05t,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
长度。
Ⅲ级焊缝:咬边深度≤0.lt,且≤lmm。
注:t 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5-1。
5 成品保护
5.1 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低温下应采取缓冷措施。
5.2 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3 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
差。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5.4 低温焊接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进行。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宽、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
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6.2 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
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10~15mm,焊接中木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6.3 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
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熔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6.4 焊缝夹渣: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中应运条正确,弧长适当。注意
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上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7.2 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7.3 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7.4 焊接质量检验报告、探伤报告。
7.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7 其它技术文件。
焊缝等级分类及无损检测要求
焊缝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等情况,按下述原则分别选用不同的质量等级,
1. 在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中,凡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质量等级为
1) 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焊缝或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受拉时应为一级,受压时应为二级;
2)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纵向对接焊缝应为二级。
2 .不需要计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量等级当受拉时应不低于二级,受压时宜为二级
3 .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Q≥50t吊车梁的腹板与L冀缘之间以及吊车析架上弦杆与节点板之间的T形接头焊缝均要求焊透.焊缝形式一般为对接与角接的组合焊缝,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 .不要求焊透的’I'形接头采用的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以及搭接连接采用的角焊缝,其质量等级为:
1)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二级 ;
2) 对其他结构,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可为二级。
外观检查一般用目测,裂纹的检查应辅以5 倍放大镜并在合适的光照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可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尺寸的测量应用量具、卡规。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
2 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表的有关规定;
3 三级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焊缝质量等级
检测项目
二级
三级
未焊满 ≤0.2+0.02t 且≤1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
长度≤25mm ≤0.2+0.04t 且≤2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 度≤25mm
根部收缩 ≤0.2+0.02t 且≤1mm,长
度不限 ≤0.2+0.04t 且≤2mm,长度不限
咬 边 ≤0.05t 且≤0.5mm,连续
长度≤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 且≤1mm,长度不限
裂 纹 不允许 允许存在长度≤5mm 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 且≤
0.5mm,每1000mm 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1 处 缺口深度≤0.1t 且≤1mm,每 1000mm 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1 处
表面气孔 不允许 每50mm 长度焊缝内允许存在 直径≤0.4t 且≤3mm 的气孔2 个;孔距应≥6倍孔径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2t,长≤0.5t 且≤
20mm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 级检验的Ⅱ级及Ⅱ级以上;
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级检验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3 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4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5 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6 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结果除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第7.3.3 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附录C 进行焊缝熔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7 圆管T、K、Y 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附录D的规定。
8 设计文件指定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性质作出判断时,可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
9 射线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应符合AB 级的要求。一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Ⅱ级及Ⅱ级以上,二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10 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1)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100%的表面检测;
2)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3)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时;
4)检查员认为有必要时。
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探伤进行表面缺陷检测。确因结构原因或材料原因不能使用磁粉探伤时,方可采用渗透探伤。磁粉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 6061)的规定,渗透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迹痕的分级》(JB/T 6062)的规定。磁粉探伤和渗透探伤的合格标准应符合外观检验的有关规定。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结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 缝 质 量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 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 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说明:根据结构的承载情况不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中将焊缝的质量为分三个质量等级。内部缺陷的检测一般可用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射线探伤具有直观性、一致性好的优点,过去人们觉得射线探伤可靠、客观。但是射线探伤成本高、操作程序复杂、检测周期长,尤其是钢结构中大多为T形接头和角接头,射线检测的效果差,且射线探伤对裂纹、未熔合等危害性缺陷的检出率低。超声波探伤则正好相反,操作程序简单、快速,对各种接头形式的适应性好,对裂纹、未熔合的检测灵敏度高,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对钢结构内部质量的控制采用超声波探伤,一般已不采用射线探伤。
随着大型空间结构应用的不断增加,对于薄壁大曲率T、K、Y型相贯接头焊缝探伤,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中给出了相应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和缺陷分级。网架结构焊缝探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执行。
本规范规定要求全焊透的一级焊缝100%检验,二级焊缝的局部检验定为抽样检验。钢结构制作一般较长,对每条焊缝按规定的百分比进行探伤,且每处不小于200mm的规定,对保证每条焊缝质量是有利的。但钢结构安装焊缝一般都不长,大部分焊缝为梁一柱连接焊缝,每条焊缝的长度大多在250-300mm之间,采用焊缝条数计数抽样检测是可行的。
1.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小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 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说明:以上1.对T型、十字型、角接接头等要求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为减少应力集中,同时避免过大的焊脚尺寸,参照国内外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了对静载结构和动载结构的不同焊脚尺寸的要求。
2.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许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条,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定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说明:以上考虑不同质量等级的焊缝承载要求不同,凡是严重影响焊缝承载能力的缺陷都是严禁的本条对严重影响焊缝承载能力外观质量要求列入主控项目,并给出了外观合格质量要求。由于一、二级焊缝的重要性,对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应有特定不允许存在 的要求,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对动载影响很大,故一级焊缝不得存在该类缺陷。
㈨ 钢结构的焊缝合格率/返修率是怎么算的
6.6.1 焊缝金属或母材的缺欠超过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时,可采用砂轮打磨、碳弧气刨、铲凿或机械等方法彻底清除。采用焊接修复前,应清洁修复区域的表面。
6.6.2 焊缝缺陷返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焊瘤、凸起或余高过大应采用砂轮或碳弧气刨清除过量的焊缝金属;
2、焊缝凹陷、弧坑、咬边或焊缝尺寸不足等缺陷应进行补焊;
3、焊缝未熔合、焊缝气孔或夹渣等在完全清除缺陷后应进行补焊;
4、焊缝或母材上裂纹应采用磁粉、渗透或其他无损检测方法确定裂纹的范围及深度,应用砂轮打磨或碳弧气刨清除裂纹及其两端各 50mm 长的完好焊缝或母材,并应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方法确定 裂纹完全清除后,再重新进行补焊。对于拘束度较大的焊接接头上裂纹的返修,碳弧气 刨清除裂纹前,宜在裂纹两端钻止裂孔后再清除裂纹缺陷。焊接裂纹的返修,应通知焊 接工程师对裂纹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应制定专门的返修工艺方案后按工艺要求进行;
5、焊缝缺陷返修的预热温度应高于相同条件下正常焊接的预热温度 30℃~50℃,并应采用低氢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进行焊接;
6、焊缝返修部位应连续焊成,中断焊接时应采取后热、保温措施;
7、焊缝同一部位的缺陷 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返修前应先对焊接工艺进行工艺评定, 并应评定合格后再进行后续的返修焊接。返修后的焊接接头区域应增加磁粉或着色检查。